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有效期限將屆或價款支付將達契約預估總價時,若新約未能於110年1月1日前簽訂,經甲、乙雙方同意,得辦理後續擴充,依甲方實際需求延長效期,最長以6個月為限,預估擴充金額新臺幣44萬7,560元為限,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逕洽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11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其他: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餘如清單備註7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委託(任)書、契約文件或驗收結算證明書等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100元,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 者,應於107年12月19日17時00分,或有異義請於107年12月28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 義及異 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包括我國廠商亦不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
6.本案禁止使用中國大陸地區產品及僱用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與非法外籍勞工。
7.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8.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勞務供應(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9.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0.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詳如附錄六及附錄六之一);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
11.本案採複數決標方式辦購,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為決定最低標之原則;另採併列得標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詢是否願意按決標價併列,併列家數以3家為限(含最低標之得標商)。
12.本案履約期限詳如計畫清單備註7.交貨時間。
13.本案交貨地點詳如計畫清單備註8.交貨地點。
14.本案為修正後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本次招標作業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工廠稽核服務(0.5日/1人次)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97,188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