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3 - 絕緣電線, 電纜及光纖電纜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田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3284590 |
| 機關地址 | 333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 |
| 傳真號碼 | (03)328459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2/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發放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1/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1/04 10:00 |
| 開標地點 | 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文件標價3%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4/04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專人送達: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會客室,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305巷296號。2.郵遞投標:桃園大崗郵局40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單位特性使用陸軍司令部令頒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方式及處所】 現場領標: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會客室(銀河營區) TEL:(03)3282050#338824。 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桃園下湖郵政90622附3號信箱技術室(採購組)收(信封請註明購案案號及案名),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67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或回郵不足者,本廠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會客室(銀河營區) TEL:(03)3282050#338824。 郵遞投標: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桃園大崗郵局40號信箱(以大崗郵局郵戳為憑)。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08年12月27日止。 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8年1月4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 2.本案可能因突發事件,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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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