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7854407 |
|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
| 傳真號碼 | (02)2785543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於履約期限屆滿前,若新契約未能於113年1月1日前簽訂,或契約有效期將屆前,價金支付將達契約各組預估貨款總價時,若經甲、乙雙方同意,得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1年,另新契約簽訂後,原契約擴充案件立即終止。第2組:第2-4項,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38萬3,359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是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9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7/14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7/14 13: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第二組2萬2,925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90536306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09/12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2.第一組項次1及第二組項次2-3,投標廠商須有地方縣市核發之販賣許可或授權證明。 3.第三組項次5-20,投標廠商須有地方縣市核發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填充作業證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得擇下列其中之一文件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如氣體瓶充填整修、高壓氣體灌充含整修)、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結案公函或其他足以證明驗收合格之相關文件) |
| 附加說明 |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07月08日,或有異議請於111年07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或勞務(中國大陸除外)。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7.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第1組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之三);第2-4組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及附錄六之一)。 8.本案採複數決標(併列得標商)方式辦理;對參加競價廠商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如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單價承售者,亦得併列為共同供應廠商,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併列之權益,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自標價低者,依序洽詢是否願意按決標價併列(若有報價相同且超過上限家數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上揭各組併列廠商(不含得標商)以1家為限。 9.本案交貨時間:詳如契約附加條款第四及第五條。 10.本案交貨地點:詳如契約附加條款第五條。 11.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2.本案第1、3及4組均已於111年3月11日決標。 13.本次開標為採購計畫修訂後第2次開標,故不受3家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之限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陸軍後勤指揮部(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14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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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