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8/01/04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採購科 |
| 聯絡電話 | (049)2781711 |
| 機關地址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
| 傳真號碼 | (049)278140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4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1/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1/16 10:00 |
| 開標地點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文件標價3%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7/03/17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次日起60日曆天完成備料交貨,餘詳附加說明7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139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07年01月08日1700時或有異議請於107年01月15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或未具名者均不予受理),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若採總價決標案件,決標後各項契約單價訂定依據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二者之比率調整,算式如下:各項契約單價=預算單價*(決標總價/預算總價)。 7.交貨時間: 一、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附件4)簽訂並經甲方書面審查合格(甲方書面審查期間為5日),並檢附本案「安裝工程綜合保險」證明,保障於履約期間內,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它財損之保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及第3人,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體內容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及第3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亡)保險及財損各為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本案自負額由乙方全額負擔,上述文件送交甲方代理人審查,並將審查結果移由甲方作為通知乙方審查結果,審查合格後始可辦理後續保養維修作業。另倘若審查不合格,乙方得完成改善後重新提供相關文件後辦理複審,複審次數乙次為限。若經複審仍不合格,則依契約清單第16點辦理。 二、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60曆天(含)內依附件2「目視檢查表」完成備料交貨並送達交貨地點,於完成交貨後以書面向甲方報驗,以利辦理後續驗收作業。 三、乙方交貨時應檢附新品證明書(2017年7月份之後)、品質保證書(所交軍品品質、規格及功能與契約相符且可安裝於採購標的),並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報驗,並於目視檢查合格日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含)內依附件1「規格清單」完成維護保養作業,作業期間由甲方代理人於施工前、中、後拍照存證作為乙方施工之依據,並於性能測試後檢附施工相關照片。 8.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總價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9.餘詳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1/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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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