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M07009P075 已決標公告

各式壓力容器保養檢查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決標日:106/12/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易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1,775
原始預算
$ 382,286
底價金額
$ 382,286
決標折數
94.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傳真號碼 (049)278140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7 10:3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餘詳附加說明9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資格: (1)檢附丙級鍋爐合格人員、第一種壓力容器合格人員、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合格人員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及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139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06年12月01日1700時或有異議請於106年12月11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或未具名者均不予受理),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若採總價決標案件,決標後各項契約單價訂定依據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二者之比率調整,算式如下:各項契約單價=預算單價*(決標總價/預算總價)。 7.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已奉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8.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總價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9.交貨時間: (1)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附件1)簽訂並經甲方代理人書面審查合格(甲方代理人書面審查期間為5日),並檢附本案「安裝工程綜合保險」證明,保障於履約期間內(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至全案驗收合格後),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它財損之保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體內容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亡)保險及財損各為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本案自負額由乙方全額負擔,一併送交甲方代理人審查,俟甲方代理人完成書面審查合格後,由甲方以書面或電傳通知乙方備料交貨。 (2)乙方接獲甲方通知勞工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審查合格通知日次日起20日曆天完成項次2、6、8、9、11、12、13等7項備料交貨(需檢附由乙方自行出具品質保證書正本,保證產品為2017年6月1日以後生產之新品,另檢附由供應商開立之新品證明書正本,上述資料均乙式兩份)、及出具項次8清罐脫氧綜合劑之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並以書面報請驗收,並由甲方代理人實施資料彙整後,由甲方辦理驗收作業。 (3)乙方應於項次2、6、8、9、11、12、13等7項驗收合格日次日起30日曆天(含)內,會同甲方代理人依維護保養紀錄表(附件2)及安全閥性能測試結果報告表(附件3)完成項次3、4、5、7、10等5項壓力容器保養檢查、安全閥、壓力表測試、軟水設備耗材更換作業及項次2、6等2項更新作業,並以書面向甲方報請完工,由甲方代理人完成資料彙整後,移由甲方辦理書面驗收作業。 (4)乙方應於107年8月1日起至8月30日(含)前會同甲方代理人依維護保養紀錄表(附件2)及安全閥性能測試結果報告表(附件3)完成項次1沐浴鍋爐保養檢查,完成履約後由甲方代理人彙整相關資料後,移由甲方辦理書面驗收作業。 (5)代檢機構實施項次4、5等2項危險性機具檢查,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以書面通知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含)內完成妥善檢查並以書面通知檢查結果,另依檢查狀況區分如下:a.若非妥善應立即通知甲方暫停實施定檢。b.若妥善應於定檢日前3日曆天配合完成開槽保養,並於檢驗當日派員陪檢。c.若因乙方未通知壓力容器妥善狀況或妥善檢查未確實或未於定檢日前3日曆天配合完成開槽保養或未派員陪檢,致檢查不合格或無法檢查,後續複檢費用,均由乙方全數支出。 (6)契約有效期限:自107年1月1日(若簽約逾107年1月1日,則以簽約日次日起算)至107年11月30日止。 10.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聯絡人
採購科
聯絡電話
(049)2781711
傳真號碼
(049)278140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7 10:3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餘詳附加說明9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資格: (1)檢附丙級鍋爐合格人員、第一種壓力容器合格人員、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合格人員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及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139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06年12月01日1700時或有異議請於106年12月11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或未具名者均不予受理),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若採總價決標案件,決標後各項契約單價訂定依據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二者之比率調整,算式如下:各項契約單價=預算單價*(決標總價/預算總價)。 7.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已奉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8.本案預算已公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0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總價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9.交貨時間: (1)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附件1)簽訂並經甲方代理人書面審查合格(甲方代理人書面審查期間為5日),並檢附本案「安裝工程綜合保險」證明,保障於履約期間內(職業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簽訂至全案驗收合格後),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它財損之保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體內容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及第3人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亡)保險及財損各為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本案自負額由乙方全額負擔,一併送交甲方代理人審查,俟甲方代理人完成書面審查合格後,由甲方以書面或電傳通知乙方備料交貨。 (2)乙方接獲甲方通知勞工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審查合格通知日次日起20日曆天完成項次2、6、8、9、11、12、13等7項備料交貨(需檢附由乙方自行出具品質保證書正本,保證產品為2017年6月1日以後生產之新品,另檢附由供應商開立之新品證明書正本,上述資料均乙式兩份)、及出具項次8清罐脫氧綜合劑之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並以書面報請驗收,並由甲方代理人實施資料彙整後,由甲方辦理驗收作業。 (3)乙方應於項次2、6、8、9、11、12、13等7項驗收合格日次日起30日曆天(含)內,會同甲方代理人依維護保養紀錄表(附件2)及安全閥性能測試結果報告表(附件3)完成項次3、4、5、7、10等5項壓力容器保養檢查、安全閥、壓力表測試、軟水設備耗材更換作業及項次2、6等2項更新作業,並以書面向甲方報請完工,由甲方代理人完成資料彙整後,移由甲方辦理書面驗收作業。 (4)乙方應於107年8月1日起至8月30日(含)前會同甲方代理人依維護保養紀錄表(附件2)及安全閥性能測試結果報告表(附件3)完成項次1沐浴鍋爐保養檢查,完成履約後由甲方代理人彙整相關資料後,移由甲方辦理書面驗收作業。 (5)代檢機構實施項次4、5等2項危險性機具檢查,乙方應於接獲甲方以書面通知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含)內完成妥善檢查並以書面通知檢查結果,另依檢查狀況區分如下:a.若非妥善應立即通知甲方暫停實施定檢。b.若妥善應於定檢日前3日曆天配合完成開槽保養,並於檢驗當日派員陪檢。c.若因乙方未通知壓力容器妥善狀況或妥善檢查未確實或未於定檢日前3日曆天配合完成開槽保養或未派員陪檢,致檢查不合格或無法檢查,後續複檢費用,均由乙方全數支出。 (6)契約有效期限:自107年1月1日(若簽約逾107年1月1日,則以簽約日次日起算)至107年11月30日止。 10.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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