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採購科 |
| 聯絡電話 | (049)2781711 |
| 機關地址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
| 傳真號碼 | (049)278140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3/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3/15 10:00 |
| 開標地點 | 552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南投名間郵局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次日起至106年11月20日止餘詳附加說明7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單位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制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或現金)及於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郵資72元,寄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收(信封上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中心概不負責。 3.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06年03月08日1700時或有異議請於106年03月20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逾期提出或未具名者均不予受理),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地址: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中心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後勤指揮部」者,均改為「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 5.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6.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決標方式辦理。 7.交貨時間: (1)簽約次日起至106年11月20日止或本案預算支用完畢或甲方通知停止實施養護作業,本契約自然終止,依實際需要通知乙方修剪,全年度修剪面積,以實際施作為主。 (2)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天(含)內完成勞工安全衛生工程承攬管理規則(詳如附件1)簽訂;另因執行本案造成人員體傷或死亡及其他財損之保險,保險對象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等所有義務關係人,保險地點為案內標的物作業地點,保險具體內容為甲方、甲方代理人、乙方等所有義務關係人,個人單次意外(體傷或死亡)保險總金額新台幣500萬元(含)以上,一併送交甲方審查,俟甲方完成書面審查後,始可辦理養護作業。若有施作人員或勞安人員異動,須於施工前(含施工當日)重新簽訂,送交甲方代理人移由甲方工安部門實施審查核可後並自接獲通知後始可辦理相關作業。 (3)乙方應自接獲書面通知單(如附件2)之次日起15日曆天(含)內完成該次通知區域指定(割草)項目及數量施作,並向甲方辦理報驗。 (4)各批每日執行修剪作業時,乙方須一併修剪及清除甲方所指定該修剪區域內各路線周邊溝縫及水溝內(旁)雜草。 (5)各批每日施作前乙方需填寫作業人員工作安全教導紀錄表,若不識字由領班代理簽名並加蓋私章,由甲方代理人簽署備查。 (6)各批每日施作前、中、後由甲方代理人對施作項目實施拍照,登載於施工日報表(詳如附件3)。 (7)各批每日施作後甲方代 理人及乙方需對「測試場養護區域圖」(詳如附件4),確認施作範圍檢附於施工日報表後呈核備查。 8.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已奉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9.測技科於106年3月3日陸兵測技1060001205號辦理計畫修訂,修訂內容為預算金額由 396,683元修正為448,707元。 10.餘詳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南投縣集集鎮龍泉巷15號;電話:049-2781711;傳真:049-2781408)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3/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