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馬防部後勤處(雲台山莊)
開標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中山門開標室(原中山門台銀提款機旁)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工作計畫書,餘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已有自製採購契約,其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提供曾執行類似污染控制場址相關土壤與地下水承作證明,且該場址需通過地方環保單位驗證解除控制場址經歷之證明文件(1.承作證明:完成施作驗收證明書。2.場址解管文件:公函或線上公告資料)。
(3)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須含環境檢測服務(代碼J101050)。
附加說明
1.全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649025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標招方式辦理採購,並以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2.本案履約期限:
2.1本案區分3階段工期如下:
2.1.1第一階段: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含)內,出具經執業之環工技師簽證「地下環境污染潛勢調查規劃工作計畫書」送交甲方審查(召開審查會),並出具「開工報告表」經甲方審查核可後方可進場施作。
2.1.2第二階段: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第一階段審查合格之次日起40日曆天(含)內,依第一階段「地下環境污染潛勢調查規劃工作計畫書」執行相關調查作業及彙整各項調查作業成果後,提送經執業之環工技師簽證之場址「地下環境補充調查成果報告書」送交甲方審查(召開審查會)。
2.1.3第三階段: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第二階段審查合格之次日起15日曆天(含)內出具經執業之環工技師簽證之「緊急應變措施或污染控制(整治)計畫」(控制計劃書)送交甲方審查(召開審查會)。
2.2上述三階段,甲方審查期間不計乙方工期。若甲方審查不合格,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7日曆天(含)內完成修正,送交甲方審查,各階段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連江縣南竿鄉馬防部後勤處(雲台山莊) TEL: 0836-22494
2.通信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馬祖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50元);凡因逾期寄達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geps.gov.tw。
4.現地會勘承辦人及電話:0836-22101#605613楊年登。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馬防部(雲台山莊中正門憲兵衛哨),電話(0836)22736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馬祖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geps.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4日(民國105年9月17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
電話:0836-22736、傳真:0836-25174、地址:馬祖南竿郵政90663附12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