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FR00218347101420 已截止

訓場整修先期規劃技術服務案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公告日:114/12/19 截止日:114/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6,705,786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12/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傾城
聯絡電話 (03)4195815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聯絡人 李傾城
聯絡電話 (03)4195815
傳真號碼 (03)46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1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會客室;郵遞:平鎮山仔頂郵局第2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契約簽訂次日起至甲方主管機關(國防部)核定可行性評估報告書表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4年12月29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2.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可至本中心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3.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4.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5.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從事本案人員嚴禁僱用外勞或大陸地區勞工。。 6.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7.等標期間工地現勘聯絡人:劉先生,電話:0985-689894 ★8.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9.廠商資格第1點修正為: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共同提出之廠商應涵蓋「建築師」、「結構技師」、「電機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或土木技師」等4類別(如下表),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除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執行規劃設計外,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 項次 專門技能證明(科別) 1 結構工程:結構工程科 2 電機工程:電機工程科 3 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科或土木工程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訓練中心;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電話:03-4792709;傳真:03-46935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傾城
聯絡電話
(03)4195815
機關代碼
3.5.47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聯絡人
李傾城
聯絡電話
(03)4195815
傳真號碼
(03)46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1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會客室;郵遞:平鎮山仔頂郵局第2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契約簽訂次日起至甲方主管機關(國防部)核定可行性評估報告書表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4年12月29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2.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可至本中心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3.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4.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5.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從事本案人員嚴禁僱用外勞或大陸地區勞工。。 6.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7.等標期間工地現勘聯絡人:劉先生,電話:0985-689894 ★8.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9.廠商資格第1點修正為: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投標廠商共同提出之廠商應涵蓋「建築師」、「結構技師」、「電機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或土木技師」等4類別(如下表),共同投標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除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執行規劃設計外,技師從業人員應依「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 項次 專門技能證明(科別) 1 結構工程:結構工程科 2 電機工程:電機工程科 3 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科或土木工程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訓練中心;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電話:03-4792709;傳真:03-46935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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