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2/12/2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
| 機關代碼 | 3.5.4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傾城 |
| 聯絡電話 | (03)4195815 |
| 機關地址 |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
| 傳真號碼 | (03)469359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12/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1/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1/04 10:00 |
| 開標地點 |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廠商總報價金額5%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後勤訓練中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90543302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2/04/04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現場: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2號;郵遞:平鎮山仔頂郵局第22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後7日內完成簽約,並於機關簽約日之次日起14日內完成拆除執照申請,60日取得拆除執照,並於生效日起10日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如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餘詳投標須知。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另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112年1月5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2.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可至本中心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3.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時。 4.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5.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6.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7.等標期間工地現勘聯絡人(請前1日上午前電話協調):李先生,電話:0953-190206。 8.本案預算尚未核定,為加速購案遂行,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