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1號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111-119111083075548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1號信箱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馬公郵政90661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或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工程科I101061)以上三擇一種資格,且含環境工程技師(環境工程科)】、納稅證明文件等,餘詳如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提供曾承攬環保機關委託計畫或民間團體機構中,執行國內地下水含氯有機物污染控制(或整治)場址之控制(或整治)工作,並通過環保機關之解除列管)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承攬含氯污染場址之污染整治作業(含契約內容及工作項目),完成改善解除列管之證明文件)。
3.餘同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提供曾承攬環保機關委託計畫或民間團體機構中,執行國內地下水含氯有機物污染控制(或整治)場址之控制(或整治)工作,並通過環保機關之解除列管)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承攬含氯污染場址之污染整治作業(含契約內容及工作項目),完成改善解除列管之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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