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潘小姐、楊小姐;申購單位:邱先生,082-330860
聯絡人
潘小姐、楊小姐;申購單位:邱先生,082-33086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891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2.金門郵政63號信箱。3。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115年10月1日起;若簽約日晚於115年10月1日,則自簽約日次日起算,至116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5)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如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證)。
(6)本案登記維護範圍應涵蓋金門縣,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及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繳交文件以全體共同投標之成員資料為同一標封文件方式繳交,並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惟需備有相關證明以供查驗。
(7)餘詳如投標須知第42點。
附加說明
一、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63點第1項第3款規定,授權由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辦理採購。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三、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四、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並以預估總價新臺幣300萬元整為採購上限製作契約。
五、投標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公告限期內(民國115年9月24日1700時前),填寫疑義申請單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疑義或不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六、投標廠商出席開標會場,若非公司負責人請檢附「授權書」,否則視同無授權效力。
七、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判定不合格。
八、考量115-116年度電力檢測案,具有「共同投標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特性,為增加廠商之競爭,且符合「共同投標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特性,依政府採購法第25條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九、本案屬勞務購案,為確保廠商得標後依契約規定履約及保固,收取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80,000元。
十、如得標廠商為金門地區廠商,得依離島建設條例免徵營業稅。
十一、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
(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5年10月1日17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
(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電話聯絡後勤處。
2.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於民國115年10月1日1700時前至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電話聯絡後勤處,通知專人收件。
2.郵遞投標:於民國115年10月1日17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民國115年9月24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5年10月2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現勘及標單內容規格疑問聯絡人:聯絡人:邱先生,聯絡電話:082-330860。
2.投標須知疑問:潘小姐、楊小姐,082-33345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