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郵政90675-6號信箱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範本,擇符合需要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地方政府主管核發甲級電器承裝業(代碼:E601010)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代碼:E606010(103年10月1日修正 前為IF02010)】之專業合格廠商,具經濟部99年12月24日令修頒之「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規定(詳附件5)之營業資格。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最近一或二期之完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二、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免收押標金、契約總價之5%為履約保證金。
四、履約期限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07年12月10日止。
五、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六、【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1)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8日0800時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1400時至下午1700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2)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經洽大門衛哨),電話聯絡後勤處,本組派專人送達。
2.通信領標:限於民國106年12月8日0800時前(金門縣郵局落地郵戳為準)。信封外書寫收件人(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收件人地址(金門郵政63號信箱);信封內裝入信紙(註明領標案號、案名)及回郵信封(註明領標人個人姓名、住址、電話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14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4.現地會勘承辦人及電話:許先生、082-330860。
【標單補正】:
購領取標單文件請詳加清點,如有缺頁、影印模糊,應即辦理補正、更換,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權益受損應自行負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本部大門衛哨投標箱(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一段61號)。2.郵遞投標:金門縣郵局(金門郵政63號信箱)落地郵戳為準。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2日(民國106年12月2日)內提出,或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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