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限為 116 年 6 月 30 日止,預估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9,689,600 元,擬增購案內項次 1「目鏡組總成」及項次 2「物鏡組總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生製中心403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貨金額達全案預估總價(新臺幣30,303,232元)時,且無待解決事項,各項契約自動終止,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1月27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12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655847、傳真:(02)27857425。)
4.交貨時間:
(1)全案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訂貨金額達全案預估總價(新臺幣30,303,232元)時,且無待解決事項,各項契約自動終止。
(2)全案依訂貨函方式分批交貨,同項次訂購間距至少7個日曆天。
(3)乙方應依下述通知交貨期限將採購標的,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如遇例假,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A.案內品項訂購數量1〜1,000個,自接獲下訂通知日次日起90 個日曆天完成交貨。
B.案內品項訂購數量1,001〜1,500個,自接獲下訂通知日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完成交貨。
C.案內品項訂購數量1,501〜3,000個,自接獲下訂通知日次日起 150個日曆天完成交貨。
(4)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模式,乙方不得解釋為甲方有向乙方採購一定金額或數量之義務,如乙方於甲方下訂前自行備料,後續甲方下訂未達一定金額或數量致乙方相關損害,乙方應自行負責不得據以求償。
(5)本案採開口式契約,甲方各訂貨函間距天數,則依甲方需求下訂,乙方不得拒絕該批訂單,如未配合則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得逕行終止或解除契約,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1-103條規定辦理。
(6)本案標的可提供模具,乙方如需申請模具,應完成繳交該項次決標總價3%模具保證金並依甲方模具作業規定辦理提領(詳附件4)。
(7)模具保證金須俟乙方完成模具歸還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無息乙次發還,如有損壞部分乙方須負責修復或賠償。
(8)本案決標日次日起,請逕至甲方領取3D電子藍圖檔(以光碟燒錄方式給予),乙方於接收光碟時,須交付廠商保證書1份(詳附件5),以茲承諾保證相關文件及資料均屬甲方所有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散佈或使用,並於履約結束後需交還甲方光碟資料。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電子領標憑證及附錄二十一,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