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投標:401011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新實營區);廠商親自投標: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本廠會客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90個日曆天內,餘詳採購計畫清單。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過去及目前履約實績證明文件及代表作品、有相關的專業認證或獎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4年5月31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異議請於民國114年6月8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2112423分機508356、傳真:(04)22123820,地址:401011 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2.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必須於封套上書明本案購案案號、廠商公司名稱、地址、電話及統編(信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三)。
3.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廠商投標時應依評審須知之要求製作並檢附「服務建議書」及「簡報資料」紙本乙式各10份,「服務建議書doc或docx」及「簡報資料PTT」電子檔光碟1份(請勿使用USB隨身碟提供電子檔)。
4.本案免收押標金。
5.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
(1)本案採序位法、固定價格給付,投標廠商無須報價,但須於服務建議書內詳列評審標準內容;本案固定價格給付金額為新臺幣280,000元整。
(2)評審委員就各評審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並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且平均總評分達80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以上者為序位第一,且經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決標對象,以最符合需要廠商1家,並洽最符合需要廠商議定其他內容(採固定價格給付,無須議減價格);如有2家以上廠商序位相同者,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之1第3款規定,以擇獲得評審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為序位第一;仍相同者,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抽籤決定之。
(3)各別廠商之平均總評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未達合格分數80分者不得列為最符合需要廠商。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合格分數時,則最符合需要廠商從缺並廢標。
(4)本案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符合需要廠商為得標廠商。
6.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含港、澳)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有規定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7.依國家安全法第11條規定,為確保國防軍品及設施之安全,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人員,或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之個人或法人、機構或團體之人員或其分包廠商之人員,得標廠商於履約時不得有下列情形:
(1)對用於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之產製品或服務,知悉原產地、國籍或登記地係來自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而為交付或提供。
(2)知悉係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作戰物資,而為交付或提供,
8.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將依國家安全法第12條相關罰則規定辧理。
9.得標商請依印花稅法檢附印花稅。
10.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