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5.10.10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先生 |
| 聯絡電話 | (07)6562111#758201 |
| 機關地址 |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
| 傳真號碼 | (07)336123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9/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採購管理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 截止投標 | 114/10/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0/03 10:30 |
| 開標地點 | 814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現場投標: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採購管理科) 2.郵遞方式投標者請郵寄:高雄市大樹郵局第五十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以內,餘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投標商應具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 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以下擇一)。 A.清除機構許可文件乙份。 B.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乙份。 (2)許可文件需含有廢棄物代碼C-0102、C-0110及D-0901,並佐證處理方法為: C-0110 處理方式:固化處理、穩定化處理、熱處理、化學處理 C-0102 處理方式:固化處理 D-0901 處理方式:熱處理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投標商應具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 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以下擇一)。 A.清除機構許可文件乙份。 B.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乙份。 (2)許可文件需含有廢棄物代碼C-0102、C-0110及D-0901,並佐證處理方法為: C-0110 處理方式:固化處理、穩定化處理、熱處理、化學處理 C-0102 處理方式:固化處理 D-0901 處理方式:熱處理 |
| 其他: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9月27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4年10月6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第1階段: 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提供: (1)交齊太空包120個(需檢附載重證明包含開口尺寸100±5cm *100±5cm*120±5cm,材質PP、4處吊耳帶長25±2cm,邊角車縫帶補強,吊耳帶須與本體連結並一体車縫交叉通過底部,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 (2)「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完成雙方清除處理契約書(乙式5份),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3)應提供進廠施作人員名冊及主管機關核發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送甲方實施人員安全查核,審查不合格不得履約並續計交期,若逾期未提供進廠人員名冊,造成後續施作期程延誤致計罰,乙方不得據以免除相關罰則及展延交期不計罰。 第2階段: 乙方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乙方需依契約至甲方指定之場所實施污泥採樣(採樣期間由甲方(品保室)派員監督及採樣作業拍照),並提供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檢驗報告等乙式3份(由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 第3階段: 乙方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日之次日起算60個日曆天以內至甲方指定地點完成清除,並清除後提供清運聯單、妥善處理文件,清除期間由甲方派員監磅及監督清除過程,若甲方地磅無法使用時,則由甲方指定高雄地區具有合格地磅站過磅並出具該地磅合格證明相關文件,乙方過磅期間全程須由甲方派員全程監督,另清除期間所增加之費用由乙方負擔。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受款人請開立「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五廠409專戶」,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者,備註「公司名稱(押標金)」。 4.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5.領標電子憑據。(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本案各項單價金額為第1項:68,000元,第2項為68,000元,第3項為23,000元請勿超過所公告單價金額,若超過即判為不合格標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電話/傳真:07-336123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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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