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0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0 13: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6年1月1日(若無法於116年1月1日前決標自簽約日起)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期約到期或達全案各預算金額之採購上限時,契約自然終止;餘詳採購計畫清單備註第7點。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汽車運輸業執照(營業總類:遊覽車客運業、營業區域及路線:台灣全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交通部公路局最新評鑑為甲等(含)以上之證明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二、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其他: 1、如有問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洪先生(02)27850271轉5604-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詹先生(02)27850271轉5614 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5年11月3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另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期限至115年11月12日止,前述疑義或異議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3、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開口式契約模式辦理,以各項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分項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各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 4、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員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5、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6、除上述外還須檢附(1)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2)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3)納稅證明、(4)投標廠商報價單(如附錄六-1)、(5)投標廠商分項報價單(如附錄六-2)、(6)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如附錄十九)、(7)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另項次十四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3)納稅證明務必檢附(請檢附最新一期或前一期)。 *(4)投標廠商報價單*務必檢附*(如附錄六-1)請蓋公司大小章。 *(5)投標廠商紛項報價單*務必檢附*(如附錄六-2)請蓋公司大小章。 *(6)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五、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六、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七、本案因116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尚未完成審議,爰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及預算法第51條、第54條規定,先行辦理採購並採保留決標方式辦理,俟預算完成審議後,再行辦理決標及簽約作業;如預算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審議,則依前述規定辦理後續決標及簽約作業。 八、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2T02:38:08+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汽車運輸業執照(營業總類:遊覽車客運業、營業區域及路線:台灣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