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5.10.10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投標詢問徐先生//規格細項吳先生(03)9882104#205221 |
| 聯絡電話 | (02)27850271#5603~5606 |
|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
| 傳真號碼 | (02)2785742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3/04/02 |
| 原公告日 | 113/03/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04/09 10:00 |
| 開標時間 | 113/04/09 13: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訂購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實施驗光作業,驗光作業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乙次完成交貨,履約有效期限115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請出具以下文件(詳投標須知第42點): 1.廠商須具有第十五類醫事(驗光)人員執(證)照。 2.廠商須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合格公函、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如提供發票須檢具雙方用印之契約並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3.廠商應投保新臺幣1,000萬元(含)以上產品責任險及其文件。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合格公函、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如提供發票須檢具雙方用印之契約並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第十五類醫事(驗光)人員執(證)照。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投保新臺幣1,000萬元(含)以上產品責任險及其文件。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 (1)廠商聲明書 (2)報價單【附錄六】 (3)分項報價單【附錄六之一】 ★注意: 如廠商投標之報價單、分項報價單超過本廠公告之預算及各項預算,判定為不合格。 詳細請看下列~ 2.納稅證明請檢附最新一期或前一期 3.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4.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5.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6.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如疑問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吳明昌先生(03)9882104轉205221 廠商如有疑問,請於民國112年3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問(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必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3)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4)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以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總價決定最低標),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採開口契約作業模式,以各項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分項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 (5)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6)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7)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檢附該登記證,屬無效文件。 (8)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9)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更正招標公告:上傳「有度數安全眼鏡型錄」及更正聯絡人電話(需求單位:吳明昌先生(03)9882104轉205221)。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吳先生(02)2785-0271轉5221、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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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