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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850271#5603~5606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限屆滿後,若新契約未能於115年1月1日前簽訂,或契約有效期限屆滿前,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時,若經買賣雙方換約同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最長以12個月為限,延長履約預估金額以新臺幣449萬5,500元整為上限,擴充期間之費用依原契約條款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約方式辦理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
(1)廠商聲明書
(2)報價單【附錄六】
(3)分項報價單【附錄六之一】
(4)紙本押標金
(5)押標金查詢同意書【附錄二十一】
★注意: 如廠商投標之報價單、分項報價單超過本廠公告之預算及各項預算,判定為不合格。
詳細請看下列~
2.納稅證明請檢附最新一期或前一期。
3.建議檢附紙本押標金(金融機構簽發之),如未得標或流標,現場退還;如線上繳納押標金,行政程序需數週,請廠商自行斟酌。
4.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5.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6.建議到場辦理減價,以維廠商權益。(要帶公司大、小章)
7.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8.其他:
(1)如疑問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黃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盧冠亨上士(02)2785-0271轉5614
廠商如有疑問,請於民國112年9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問(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必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3)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4)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以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總價決定最低標),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採開口契約作業模式,以各項實作數量計價付款,決標後依分項決標單價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
(5)本案屬113年度須執行計畫,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規定,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6)本契約期限屆滿後,若新契約未能於115年1月1日前簽訂,或契約有效期限屆滿前,價款支付已達契約預估總價時,若經買賣雙方換約同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最長以12個月為限,延長履約預估金額以新臺幣449萬5,500元整為上限,擴充期間之費用依原契約條款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約方式辦理之。
(7)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O二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盧冠亨上士(02)2785-0271轉5614、針對開標問題-黃先生(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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