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3/1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1號信箱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內乙次交貨(含文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請看完附加說明,以維廠商權益*
1.建議紙本投標,檢附紙本押標金,並到場開標辦理比減價(要帶公司大、小章)。
2.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勿有直接投入標箱之行為)。
3.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1)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題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洪先生(02)2785-0271轉5603~5、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蔡先生(03)9882104轉205805;請於民國113年1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問(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段資格及規格標,第二段價格標)。
2.1資格及規格標:
2.1.1第一段標,投標廠商如提出同等品者,投標文件內應檢附同等品審查表及規格文件(或型錄)等相關文件。
2.1.1.1同等品審查表:於所提出該項之同等品審查表內投標商欄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及加註欲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型號。
2.1.1.2規格文件(或型錄):須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型號、規格、功能效益、特性等相關資料(以原廠最新一期型錄或藍圖或同等上述文件之相關技術資料為準),證明不低於招標文件所提及者,並以正體中文標示說明。
2.1.2相關文件審查後,本廠以書面邀請資格、規格合格廠商參加第二段價格標。
2.1.3對未於投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者,則均須依招標文件內所提之廠牌、型號交貨,且不得再提出以同等品代用。
2.1.4如所有投標商均以招標文件內所敘明之廠牌、型號交貨者,則第一段標完成後,即刻進行第二段價格標。
2.2價格標:案內資格、規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其報價(總價)進入底價,且為最低標者則逕行決標,報價高於預算則以不合格標處理。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納稅證明請檢附最新一期(112年9-10月)或前一期(112年7-8月)。
6.除上述文件外還須檢附(1)廠商聲明書(附錄五) (2)報價單(附錄六) (3) 紙本押標金 (4)押標金查詢同意書(附錄21) 。
(1)廠商投標報價單(附錄六),投標標的產地須填註(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押標金抬頭應填「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請務必檢附* 投標須知(p106)_附錄2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4)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零組件)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5)禁止外國廠商參與投標,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大陸地區除外)。
(6)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7)請審酌公司能力及成本計算,因近日多案廠商得標後拒不簽約及履約,故本廠將依規定執行行政程序,請斟酌投標。
8.本次為第5次(修訂後第1次)招標作業,修訂規格書、同等品審查表及驗收檢驗項目表等文件內容,本次招標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之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5、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