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11058P083 已決標公告

廢汙泥抽取及脫水等2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勝億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50,000
原始預算
$ 4,400,000
底價金額
$ 4,090,051
決標折數
99.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代碼 3.5.10.10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博文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李博文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7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4 10:00
開標時間 111/05/24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履約管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批:簽約後10日前置作業,於90日完成;2批:函告14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3.1賣方須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許可清除、處理方式而設立之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並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其中應有投標標的物之登記(無機性汙泥:D-0902(固化處理、熱處理)),且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方式須與買方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核可方式相符。 3.2賣方若為清除機構須於投標前檢附主管機關認可本案投標標的物(無機性汙泥:D-0902)之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處理書。 3.3賣方公司登記營業代碼須為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3.4投標廠商須具備下列執照: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廢棄物處理專責人員、吊掛作業人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缺氧作業主管、堆高機操作人員、一般安全衛生訓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1年5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如疑義急迫請洽:針對開標問題-李博文上士(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潘來貴上士(02)27850271轉5503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傳真:(02)27857425。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4)*投標廠商報價單-1*(如附錄六-1以單、總價報價之報價單)投標標的產地務必要填寫(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5)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6)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投標廠商各項單價報價均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單價,標價超過預算單價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 (7)本案係屬開口式契約,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另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案內數量僅為預估數值。 (8)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9)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10)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4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10.1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博文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7
機關代碼
3.5.10.100
單位名稱
第202廠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聯絡人
李博文
聯絡電話
(02)27850271#5603~5607
傳真號碼
(02)2785742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4 10:00
開標時間
111/05/24 13: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履約管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批:簽約後10日前置作業,於90日完成;2批:函告14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3.1賣方須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許可清除、處理方式而設立之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並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其中應有投標標的物之登記(無機性汙泥:D-0902(固化處理、熱處理)),且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方式須與買方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核可方式相符。 3.2賣方若為清除機構須於投標前檢附主管機關認可本案投標標的物(無機性汙泥:D-0902)之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處理書。 3.3賣方公司登記營業代碼須為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3.4投標廠商須具備下列執照: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廢棄物處理專責人員、吊掛作業人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缺氧作業主管、堆高機操作人員、一般安全衛生訓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民國111年5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前述疑義(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本廠得不予受理, 如疑義急迫請洽:針對開標問題-李博文上士(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潘來貴上士(02)27850271轉5503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傳真:(02)27857425。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4)*投標廠商報價單-1*(如附錄六-1以單、總價報價之報價單)投標標的產地務必要填寫(例如:英國、德國、台灣)。 *(5)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6)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投標廠商各項單價報價均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單價,標價超過預算單價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 (7)本案係屬開口式契約,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另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案內數量僅為預估數值。 (8)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含原物料)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外籍人士來廠履約;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9)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10)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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