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9/12/20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5.10.10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博文 |
| 聯絡電話 | (02)27850271#5608~5611 |
|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
| 傳真號碼 | (02)2785742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25 10:00 |
| 開標時間 | 108/12/25 13:30 |
| 開標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文件標價3%(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第202廠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生產服務基金-生產二0二廠404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會客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函告後70日(1批);50日(第2批)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廠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餘依清單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65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08年12月24日前(適逢假日則延至次一上班日)以書面向本廠物供室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9、傳真:(02)27857425。)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本 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 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 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 具有勞保身分。 4.本案因預算計畫尚未核定,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規定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5.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標單為準。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9、傳真:(02)278574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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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