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增購期間上限為1年,增購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542,913元(含稅),依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機關得簽報核可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秘書室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本廠總廠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履約期限
107年01月0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級以上冷凍空調承裝業,其設立登記營業範圍資料內需具備「冷凍空調工程業(規劃、設計、監造除外)」項目且有能力施作者。
2.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3.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4.曾完成「離心式冰水主機(325R/T)保養」類似之案件契約或完工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