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且為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類別所列之「I101技術顧問業或I103管理顧問業或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或I199其他顧問服務業或ZZ99999」任一類。如為人民團體(如財團法人、協會等),應檢附主管機關所頒發立案證書影本。
(二) 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系統」SD2安全服務項目證明文件影本。
(三) 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C)。
(五) 企劃書1式10份(另請提供電子檔1份)。
(六) 「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期間廠商請至本廠現場勘查,以免錯估,並請廠商務必先行電洽約定時間,以利安排入廠時間及相關手續。管理單位勞安室聯絡人:02-22156789#132陳組長、採購單位供應科聯絡人:吳小姐02-22156789#17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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