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40 已決標公告

110年「糧政跨區即時申辦服務作業平台」子系統(農糧地籍資料管理系統)功能擴充維護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逢甲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00,000
原始預算
$ 4,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機關代碼 3.4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庭芳(採購單位)利沛燕(需求單位)
聯絡電話 (02)23937231#111/686
機關代碼 3.45.7
單位名稱 糧食產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
聯絡人 高庭芳(採購單位)利沛燕(需求單位)
聯絡電話 (02)23937231#111/686
傳真號碼 (02)2357612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系統整合完竣後,依機關業務執行情形辦理系統功能增修及依政策調整作業,增購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金額以新台幣480萬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5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4樓國會聯絡小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1樓本署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12.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完整資格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四十九點,摘要如下: (一)廠商基本資格:經主管機關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及大專院校均得投標,惟本案不開放合作社投標。 (二)廠商資格審查應備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法人或行號登記或設立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公、私立大專院校應檢附授權書(非委託出席書) (6)服務建議書7本(含光碟1份)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投標標價清單 (9)其他: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並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併同投標文件一同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公告未載明部分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2.本採購不訂底價,採總價決標,並且依固定費用新台幣480萬元決標,廠商報價超過該費用者為不合格標,另廠商於投標文件內仍須詳列費用組成內容,並納入評選。(詳投標須知及服務建議書徵求文件有關評選作業方式之說明) 3.本案開標當日倘仍屬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新冠肺炎三級以上之警戒期間,為遵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示所屬機關室內集會不得超過五人以降低群聚感染之規定,當日資格標現場審查將不開放投標廠商到場,又當日審標過程如有需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洽請投標廠商就招標文件之疑義提出說明時,將採電話或傳真方式辦理,請廠商務必提供聯絡資料俾利現場聯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庭芳(採購單位)利沛燕(需求單位)
聯絡電話
(02)23937231#111/686
機關代碼
3.45.7
單位名稱
糧食產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
聯絡人
高庭芳(採購單位)利沛燕(需求單位)
聯絡電話
(02)23937231#111/686
傳真號碼
(02)2357612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系統整合完竣後,依機關業務執行情形辦理系統功能增修及依政策調整作業,增購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金額以新台幣480萬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5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4樓國會聯絡小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1樓本署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12.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完整資格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四十九點,摘要如下: (一)廠商基本資格:經主管機關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及大專院校均得投標,惟本案不開放合作社投標。 (二)廠商資格審查應備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法人或行號登記或設立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公、私立大專院校應檢附授權書(非委託出席書) (6)服務建議書7本(含光碟1份)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投標標價清單 (9)其他: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並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併同投標文件一同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公告未載明部分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2.本採購不訂底價,採總價決標,並且依固定費用新台幣480萬元決標,廠商報價超過該費用者為不合格標,另廠商於投標文件內仍須詳列費用組成內容,並納入評選。(詳投標須知及服務建議書徵求文件有關評選作業方式之說明) 3.本案開標當日倘仍屬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新冠肺炎三級以上之警戒期間,為遵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示所屬機關室內集會不得超過五人以降低群聚感染之規定,當日資格標現場審查將不開放投標廠商到場,又當日審標過程如有需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洽請投標廠商就招標文件之疑義提出說明時,將採電話或傳真方式辦理,請廠商務必提供聯絡資料俾利現場聯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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