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7U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各項物資汽車運送作業(花蓮地區)

💰 預算金額: NT$ 900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8/12/18 17:00 | 開標:2018/12/19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45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8/12/12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8/12/12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輝國汽車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30,435
原始預算
$ 9,000,000
底價金額
$ 9,000,000
底價標比
94.78 %
預算折數: 94.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機關代碼 3.45.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怜君
聯絡電話 (03)8523191#226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傳真號碼 (03)852014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新臺幣玖佰萬元整,其擴充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9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3)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2.履約地點:花蓮地區及機關所指定外縣市地區。 3.本採購案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廠商應自行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4.領標方式: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本案所需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倘未獲立法院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或經凍結,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契約執行存續期間如因政策變更、機關縮編、裁撤或行政措施更改以致未能繼續辦理本項業務時,則依廠商實際服務期間核實付款。 6.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新臺幣玖佰萬元整,其擴充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7.開標當天如遇天災(如颱風、水災等,依上級機關發佈停止上班為準),順延於本分署次一上班日開標。 8.餘詳如招標文件。
特別注意事項 (1)本案資料請密封郵遞寄出,並於107年12月18日17時00分整截止收件前,寄達970花蓮市中華路512號;或親自送達本分署收發室簽收為準,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標封寄達時間,逾時無效。 (2)投標文件外標封應載明採購案號、採購名稱、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全銜、廠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 (3)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並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怜君
聯絡電話
(03)8523191#226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傳真號碼
(03)852014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新臺幣玖佰萬元整,其擴充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9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1)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3)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2.履約地點:花蓮地區及機關所指定外縣市地區。 3.本採購案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廠商應自行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4.領標方式: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本案所需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倘未獲立法院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或經凍結,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契約執行存續期間如因政策變更、機關縮編、裁撤或行政措施更改以致未能繼續辦理本項業務時,則依廠商實際服務期間核實付款。 6.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新臺幣玖佰萬元整,其擴充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7.開標當天如遇天災(如颱風、水災等,依上級機關發佈停止上班為準),順延於本分署次一上班日開標。 8.餘詳如招標文件。
特別注意事項
(1)本案資料請密封郵遞寄出,並於107年12月18日17時00分整截止收件前,寄達970花蓮市中華路512號;或親自送達本分署收發室簽收為準,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標封寄達時間,逾時無效。 (2)投標文件外標封應載明採購案號、採購名稱、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全銜、廠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 (3)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並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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