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三二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糧商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須含倉儲業務)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上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相關佐證資料並列印之)。(3)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4)具有公糧稻米保管業務經驗(如旬報表、月報表)。(5)具有冷藏機組機械設施(如建照、使用執照、報表)。(6)備有堆高機駕照之人員。(7)切結書1。(8)勞務切結書。(9)投標廠商聲明書。(10)標單。(1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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