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4樓會議室(33065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大同路11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收發(33065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大同路111號)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2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金額:新臺幣2萬元整)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1)依法登記設立之綜合營造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A綜合營造業登記證;B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C承攬工程手冊(整冊)。
(2)土木包工業(越區營業者,以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
A土木包工業登記證;B當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C承攬工程手冊(整冊)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5.切結書(投標時檢附)(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7.工程標單(含工程估價單、單價分析表)(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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