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25日止。
*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671萬6,000元整。
*擴充數量;詳採購說明。
*112年計劃如原廠商經甲方評估111年執行成果不佳或其他因素致使無法繼續執行,甲方保有不予擴充權力。
*投標廠商請詳細閱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實際從事本項計畫之相關人員,其中至少一人需有土木、結構、大地或水土保持等其中一項技師專業證照)。
(二)政府合法立案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團體(實際從事本項計畫之相關人員,其中至少一人需有土木、結構、大地或水土保持等其中一項技師專業證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內容)標案名稱:111-112年度雪霧鬧、光華、義興及上巴陵等地區潛在大規模崩塌調查監測計畫(1/2)
投標期限與方式
投標廠商於111年1月13日17時00分之前需將證件封及服務建議書封裝入投標封套內採用一次投標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購買一律採用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200元,由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代收(手續費另計)。
後續擴充期間及方式
擴充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25日止,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671萬6,000元整,擴充數量;詳採購說明。
*112年計劃如原廠商經甲方評估111年執行成果不佳或其他因素致使無法繼續執行,甲方保有不予擴充權力。
*投標廠商請詳細閱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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