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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五樓總務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技術顧問機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公、協、學會團體,服務團隊需具備隧道設施相關維護管理等相關研究或實際應用工作經驗。
計畫主持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大專院校應為相關科系副教授以上。
2.技術顧問機構應具專業技師資格(土木技師或大地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或水利技師)。
3.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公、協、學會團體應具相關科系博士學歷。
(二) 應附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註:廠商納稅證明就下列文件擇一檢附)
(1) 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 所得稅證明。
3、 廠商信用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 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價清單)(正本)。
6、 企劃書。
7、 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檢附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票據應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為受款人,請勿加註「禁止背書轉讓」以便機關繳存銀行。(2)以現金或採購網線上繳納者,請匯入本處臺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013056060825號帳戶(戶名:桃園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決標當日退還,而於決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政府採購網公告日為準,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不另行通知。
5.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若與採購網公告不一致,依採購網(更正)公告為準,廠商可自行更改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
6.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7.若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開標地點視情況將改至1樓或其他會議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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