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臺中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404臺中市北區尊賢街11號;郵遞送達:臺中郵政第413號信箱
履約期限
於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或至工程完工驗收決算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1)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科別應為土木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或大地工程技師或水土保持技師科別任一項者。
(2)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需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為土木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或大地工程技師或水土保持技師科別任一項者,另並應檢附受聘執業技師之執業執照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稅者免附,需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依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依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以技師事務所投標者,應繳技師個人執業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繳納證明(或收據)。
3.公會會員證:
(1)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執業執照科別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2)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請逕行至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本案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不透明之封套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或郵遞送達臺中郵政第413號信箱,逾期所投標單無效。
四、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
五、本案開標當日僅辦理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六、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七、採購資訊請逕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iatch.nat.gov.tw/閱覽,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蔡先生,04-22261188分機16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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