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約50%(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10萬元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約為新臺幣55萬元整)。擴充增購工程項目單價用原契約項目單價,擴充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辦議價。
2.後續擴充期間以民國112年12月10日為最後履約期限日或是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乙方即依規定辦理竣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未受停業或停權處分者)
其他:附加說明
1.工程履約地點:本處玉里工作站轄區各林道(1)瑞穗林道(瑞穗鄉紅葉村)、(2)中平林道(卓溪鄉中平村)、(3)長良林道(卓溪鄉長良里)等及各附屬支線等。另依機關業務需求經指示通知後廠商配合跨區維護施作下列林道(4)西林林道(萬榮鄉西林村) 、(5)萬榮林道(萬榮鄉明利村) 、(6)光復林道(光復鄉大馬村)等。
2.各林道位於偏遠山區,工程屬長條狀單點分布及零星分散且工區經常性發生多濃霧、潮濕、霧雨等;林道路面蜿蜒狹窄、陡峭且可會車之地點甚少,交通運輸運送不便,影響施工不利因素,廠商應於投標前,應確實至現場實地勘查及結算。
3.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總價新臺幣110萬元整,廠商應於機關通報期間自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以前全部完工,兩者無論何者先制或機關通知竣工,廠商即依規定辦理竣工;契約標的需分期分案施工,每分期案件工作之開工及作業期限,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之,廠商不得異議。
4.本採購標案為訂期預約工程,採評分及格後總價最低決標,單價訂約(開口契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10萬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5.本案採複數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其他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次低報價廠商,如願意以決標價供應者,則同意納入併列得標廠商,惟原則以2家為限(含得標商),且以報價順序列為併列得標廠商之順序(若次低報價廠商放棄併列,則以第3低標廠商依序徵詢),若次低報價廠商標價相同,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併列廠商;另到場廠商標價若「不再減價」或「棄權」者視同放棄併列為得標商之權利(未到場廠商亦視同放棄併列為共同供應契約廠商之權利,廠商於開標後不得再行提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1-112年「玉里站轄區林道維護及緊急搶修工程」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1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