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45.4.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莉鵑 |
| 聯絡電話 | (03)8325141#255 |
| 機關代碼 | 3.45.4.8 |
| 單位名稱 | 作業課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1號 |
| 聯絡人 | 陳莉鵑 |
| 聯絡電話 | (03)8325141#255 |
| 傳真號碼 | (03)834385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6/11/16 |
| 原公告日 | 106/11/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1/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1/22 10:0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1號一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自送達或以掛號寄達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1號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26日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商工登記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 ) (2)廠商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原住民投標廠商如係檢附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影印本,需為有效期限內。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1.依投標須知第十六條,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2.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開標程序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辦理,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二 1.依採購法第七十六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一,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單位、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02-87897530。 2.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方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3.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專線: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絡地址:台北市南海路三十七號;花蓮林區管理處政風室電話專線:03-8325147、傳真:03-8347130。 6.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2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