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部份40日曆天,監造部份至工程完成驗收無其他待辦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水利、大地、水土保持、測量技師事務所。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其所聘技師為前款科別,並係於該機構執業。並請詳參「資格與文件準備須知暨機關審查表」之內容。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避免投標文件遞送過程中,投標廠商應附之電子憑證磁片遭壓損或其他原因至機關於審標時無法讀取及檢驗,請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中建置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證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後,放入證件封套中,以備驗證並杜爭議。
2.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機關所核發之全部資料,並自行赴工作地點詳實勘查(可透過招標機關主辦單位協助聯絡進場勘查),俾明瞭與本工作有關之一切事項,招標機關不另派員前往現場說明,但如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得向招標機關主辦單位要求解釋。
3.本工程預定施工地點位於花蓮縣萬榮鄉西林林道,建議投標廠商如欲前往現場勘查時,應準備安全救護裝備後前往。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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