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作業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嘉義郵政第14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投標櫃逾期無效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5年決標日起至106年度最後一次撫育工作完成並經驗收合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廠商納稅證明等文件(種苗業、造林業、園藝服務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執行地點:
(1)平追綠1號:臺南市西港區中州段439、462-11地號 (面積0.3897公頃)
(2)平追綠2號:臺南市歸仁區媽祖廟段三小段905地號(面積0.228公頃)
(3)平追綠3號:臺南市歸仁區媽祖廟段三小段1152地號(面積0.2076公頃)
(4)平追綠4號:臺南市歸仁區北段833地號(面積0.2214公頃)
2.載明於「投標須知」、「契約書」及「造林工作施工規範」,本公告內容如有誤植時,以造林作業承包投標須知為準。
3.投標時請檢附「經費表清單」。
4.本標案係採「總價」投標。
5.履約保證金:其有效期間俟合約期滿,無違約並經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時無息退還。
6.本案開工日為「決標次日起3日內(日曆天)」
7.本案工作明細「新植」之樹種為暫定之樹種,將依本處及土地管理機關要求予以調整樹種種類,苗木有標明『由廠商價購者』由廠商購買,餘均由本處提供。
8.承包人僅得於現地設置現場負責人一人,並報本處備查,各承包負責人不得相委聘為代理人。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