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嘉義郵政第14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嘉義林區管理處收發室投標櫃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類別: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4.公私立大專院校。
5.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
(二)以上廠商除須符合依法核准設立之基本資格外,並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1.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規劃設計、監造、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相關工作經驗,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水利或水保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3.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附加說明
1.決標方式 : 本案評選採序位法,評選序位第一且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經機關首長同意後為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2:詳如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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