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處得視實際需要於110年12月31日前增購原契約總價百分之五十以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限購每份伍佰元整,請至招標文件領取地點購買 投標須知下載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至110年12月10日前全部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各類工程行或企業社、土木包工業或丙種以上營造業(營業項目有其他工程業相關項目)(未受停業或停權處分者);設立登記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同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一、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內容。
二、如發生機關所在地因天然災害或因故有停止上班之情事,其截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開標時間。
三、本處檢舉電話:政風室04-25245205、傳真:04-25249163,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四、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請進入本處辦公廳舍之廠商及民眾,應全程自行配戴口罩,並配合機關測量體溫及酒精手部消毒。未配戴口罩或經測量額溫超過攝氏37.5度以上者,本處將禁止進入。
**110/8/19補充上傳圖說電子檔。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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