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45.4.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徐瀅茜 |
| 聯絡電話 | (04)25150855#146 |
| 機關地址 |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
| 傳真號碼 | (04)252972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處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增購契約工作項目。增購金額為新台幣120,000元,增購期限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止。契約金額之給付依實際施作之項目及數量給付,以原有契約工作項目數量之增減,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0/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新台幣200元,每人限購2份,請向本處秘書室購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1/05 09:00 |
| 開標時間 | 107/11/05 09:30 |
| 開標地點 | 本處二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08年10月下旬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需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種苗業(A101011)、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A101030)、花卉栽培業(A101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庭園、景觀工程事業營造業(E103091)之行業,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該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同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非原住民廠商免附)。 (四)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承包地區如在山地管制區者,投標人應自備入山證。 (二)廠商負責人須常駐現場接受機關指派之監工人員於工作期間監督與技術指導,如廠商負責人無法常駐現場者,應指派現場代理人1人,並應常駐現場負責各項工作執行,如指派現場主任或代表人且未常駐現場,其現場各項工作未依契約規定辦理者,以機關現場監工簽報為履約依據。 (三)廠商承包本工作所需工具、紙張、交通、稅捐、用人費、利潤、勞工安全衛生及保險等費用均已包括於決標總價內。 (四)開標前林務局對本工作招標如有變更或其他事項,另行公告之。 (五)投標文件應包括合格有效之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請放入標單封內)。2.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3.廠商納稅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6.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非原住民廠商免附)。 (六)以上文件,缺一無效。上述2.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及3.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得用影印本。請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放入標單封內密封,標單封及2~6項文件放入標封內密封後投遞。 (七)得標之同一標號有造林預定案若干號碼者,應合併訂一合約書,不以各別號碼分訂之,其中部分號碼作業先完成並交地者,其履約保證金亦不比例退還。 (八)現場勘查:請有意願前往現勘之廠商務必於出發前3個工作日事先電詢工作站以安排現勘人員(連絡電話:04-25951103,劉小姐),以避免臨時通知造成往返不便。 (九)投標人請準時至開標地點參加開標,未參加開標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05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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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