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
|---|---|
| 機關代碼 | 3.45.36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5 - 食品, 飲料及菸草處理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游淑芳(採購專用) |
| 聯絡電話 | (03) 8521108 #2400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代碼 | 3.45.36 |
| 單位名稱 | 本場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973 花蓮縣 吉安鄉 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50號 |
| 聯絡人 | 游淑芳(採購專用) |
| 聯絡電話 | (03) 8521108 #2400 |
| 傳真號碼 | (03) 85359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09/17 |
| 原公告日 | 107/09/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50號本場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9/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9/26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場求新館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投標金額3%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場秘書室(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5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簽約日起45日內送達本場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一般儀器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國際貿易業、機械批發業、機械器具零售業、製造輸出業等相關業者。 二、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次更正事項】:本案原訂107年9月17日下午5時截標,107年9月18 日上午9時開標,因變更招標文件-規格表。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五條規定延長等標期為:107年9月25日下午5時截標,107年9月26日上午9時開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可用郵購或親自領取,郵購者須自備回郵信封(B4尺寸) 及郵資52元;親自領取者至本場秘書室索取。 二、另本案招標文件提供電子領標,敬請多加利用。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3% 【保固金額度】: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3% 【其他】: 一、本案係第1次公告。投標廠商得自行考量是否參與開標作業,不到場之廠商視同放棄現場比減價權利。 二、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應於截止投標前繳入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帳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帳號:24511802123002本場指定帳戶內,並取具收據聯附於投標文件內於截止投標前寄(送)達本場或於開標時向主辦人員繳驗或提示。 三、參與投標廠商應使用本場表格報價,報價資料連同相關證件於限期內以掛號寄送或親送本場。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方式將文件裝入大信封後密封並於大信封封面貼上【外信封標籤】寫明廠商資料投寄。標封內文件裝訂順序如附件1「乾燥設備一批購置案」投標文件裝訂順序表。 四、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專線: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絡地址:台北市南海路37號。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花蓮調查站電話:03-8338888 信箱: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六、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七、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八、開標是日,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場停止辦公,則依下列原則處理。 (1)截標日本場停止上班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為截標日,如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則開標亦順延一辦公日。 (2)截標日本場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時:不變更截標日期。 (3)開標日本場停止上班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為開標時間。 (4)開標日本場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時:如期辦理開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07/09/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