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107、108年,每年各新台幣3,25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54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牧場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件100元,現金或郵局匯票及回郵信封(含非限時掛號郵資)郵寄本分所總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54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牧場21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0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 (營業項目須為冷凍空調工程業),投標廠商需依冷凍空調管理條例規定領有乙等以上冷凍空調登記證書,並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並於投標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2)應附具之投標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資格審查表以供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可於招標文件規定期間內或投標前赴現場進行勘查(勘查順序為:先:實驗動物研究系,後:生物藥品檢定研究系),需事先聯絡並等待通知勘查時間,由本分所專人陪同勘查,現場勘查時間約需1個上班日。(聯絡電話:037-584811,聯絡人:分機#108陳先生(實驗動物研究系);分機#134陳先生或分機#266 宋先生(生物藥品檢定研究系)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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