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一九九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次招標契約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新增:第1目之1,契約預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百分之三十,其付款條件為簽約完成;第1目之2,估驗款,鋼構項目,鋼材運至加工處所得就該項目單價之百分之五十先行估驗計價。投標前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2.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務必至實地勘察工作現場及範圍,以瞭解工作內容,並確實估算費用,得標後不得以不瞭解現場狀況而要求更改標價或其他額外補償。現場勘查等費用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現場勘查請於等標期內上班時間聯絡:邱先生,電話:06-9953416#501。
3.設計書圖及施工規範疑義,請洽詢06-9953416#501邱先生。
更正公告事項說明:
1.投標須知第六十五條(二)11.本工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乙節,加註(廠商於投標時決定預先聲明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時檢附,無則免附)。
2.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得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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