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依契約規定時程完成本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設立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公立大專院校免附)影本1份。
3.廠商信用之證明(公立大專院校免附)影本1份。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5.服務建議書1式8份。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投標須知第35點。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其他
1.開標時間:
(1)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11年5月5日上午10時30分。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2.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依契約規定時程完成本工作(各階段工作詳本案工作說明書、肆)。
3.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使用單位:本所植物園組:楊建宏先生,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2713。
4.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公開評審小組名單如下:董委員景生、林委員奐宇、黎委員明儀、廖委員敏君、陳委員建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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