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秘書室(庶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收發))。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60日內全部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如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
(五)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六)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七)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八)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九)投標廠商聲明書
(十)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二、投標廠商如為室內裝修業: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含有:室內裝修業E801060)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
(五)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六)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或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及其在職證明文件
(七)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八)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九)投標廠商聲明書
(十)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招標投標須知第45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23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32元(電子領標售價116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60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
3.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使用單位:本所秘書室(庶務):方月美小姐,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1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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