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秘書室)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可單獨投標亦允許共同投標,若為共同投標家數上限為3家。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以下1、2、3各共同投標廠商均須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共同投標協議書。5.服務建議書應檢附15份。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三十七條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2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電子領標售價10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繳納。
其他
1.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 (02)87897530。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2.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 上午10時00分。
3.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依契約所規定之時程完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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