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開標地點
本所福山研究中心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宜蘭縣員山鄉湖西村雙埤路福山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福山研究中心(26099宜蘭縣郵政第132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承作能力證明
(5)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如投標標價欲不適用本案所訂之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者 請填具後附之< 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款聲明書>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投標須知第40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52元大封套及216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16元(電子領標售價108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繳納。
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上午11時30分。
3.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 7 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 30 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詳本案採購契約第7條) 。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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