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期間為1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一號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一號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指派足額且符合資格派遣勞工為機關提供勞務,並接受機關之指揮監督管理。
詳細內容詳如契約書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就業服務業或人力派遣業,或登記有人力派遣相關業務之合作社之廠商。投標時請依招標文件之「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文件投標,請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2.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3.切結書(正本)。4.標單。5.服務建議書。
詳細內容詳如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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