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租車期間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每月租用特定日數22天)
廠商應於107年2月1日12時之前將2輛租車送達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漁業署高雄署本部),並與機關同仁完成點交(廠商無須加滿油箱,該辦公區距離加油站約2公里,廠商提供該段路程之油量即可)。廠商如未依限提供符合租賃規範之2輛租車,非經機關書面同意,不得另行提供同款或同等級之替代車輛,機關除不支付逾期日數之租金以外,並依本契約第十四條計算逾期違約金。
詳細內容詳如契約書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小客車租賃(營業項目代碼G101041)或小貨車租賃(營業項目代碼G101091)業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之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需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三)服務企劃書。(四)標單(需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詳細內容詳如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之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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