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3/08/23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
| 機關代碼 | 3.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登錄保存處李先生/秘書室林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8812021#2980/2589 |
| 機關地址 | 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
| 傳真號碼 | (02)2889152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7/18 |
| 原公告日 | 112/07/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7/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7/25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院行政園區開標室(111台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第二辦公室1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院行政園區秘書室發包科(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第二辦公室1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至統包案驗收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預定至112年底)。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須符合任一資格。 ■技師事務所: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或其他能承接本案履約標的之相關科別。 (二)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1.消防設備師證書 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書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 廠商納稅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工程會核發之登記證)。 (二)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或其他能承接本案履約標的之相關科別。 (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1.消防設備師證書 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書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六) 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
| 附加說明 | 1.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本單位由至善路2段221號搬遷至力行街11號,因場地寬闊投標收件地點為秘書室發包科,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逾期送達者,視為無效標封(詳投標地點平面圖)。 3.如需現場勘查及洽詢採購事項細節,請先行來電洽詢及預約。勘查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聯絡人:登錄保存處李技士,電話:(02)28812021分機2980。 4.本案所提供之圖檔及文稿,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本院,廠商僅能用於本案投標文件之製作,不得將圖檔及文稿散布、出租、出售、轉讓及移為他用,如因廠商之不當使用或保管不慎導致他人取得圖檔,造成機關之損害時,應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機關所受之損害。 ------------------------------------------------------------------------------- 本次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三十三點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增加「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1.消防設備師證書。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書。」。 ------------------------------------------------------------------------------- 112年7月18日公告修正: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須知、外標封:更正截止投標期限及開標日期。 2.投標標價清單:刪除「安控系統(圖書文獻大樓及研究大樓安控設備汰換建置)」之「招標、決標之諮詢及審查(含招標文件之擬定)」工項。 3.需求說明書: (1)配合「圖書文獻大樓及研究大樓整建工程」進度,調整所屬安控設備之建置期程至114年。 (2)「招標、決標之諮詢及審查」刪除「圖書文獻大樓安控設備建置所需管(線)路佈設」工作項目。 (3)「設計之諮詢及審查」及「監造」工作項目中「研究大樓B2F、B1F安控設備汰換建置及門禁系統資料庫升版(由本院另行招標,標案名稱另訂)」改成「北部院區安全監控系統設備採購案(履約項目重點為:研究大樓B2F、B1F安控設備汰換建置、門禁系統資料庫升版、門禁系統擴充電子工作日誌功能、門禁網路交換器汰換、機電大樓門禁設備建置等),本案係由本院自行招標,由技術服務廠商就統包廠商所提設計進行審查」。 (4)第伍點履約期程二、文件送審時程:刪除「招標文件(安控)」。 (5)第陸點付款:修正一、付款條件。 ※其餘詳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7/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