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
| 機關代碼 | 3.3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秘書室范先生/林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8812021#2967/2589 |
| 機關地址 | 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
| 傳真號碼 | (02)2889152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92,385,815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7/04 |
| 原公告日 | 111/06/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7/07 12:00 |
| 開標時間 | 111/07/07 16:00 |
| 開標地點 | 本院南側藝文園區開標室(台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第二辦公室一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00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院南側藝文園區秘書室發包科(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第二辦公室一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行政大樓及圖書館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80日內竣工,及完成使照掛件申請,並於竣工後三個月內取得使照且完成接水、接電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須同時具備綜合營造業、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商及冷凍空調業之資格,其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如已具備所有資格文件之廠商得單獨投標(其投標廠商聲明書、信用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無須重複備具),另本案允許廠商得共同投標或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並以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E602011冷凍空調業:甲等(含以上)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4.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共同投標廠商除於投標時備具以上文件外,並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法院公證或認證),其餘注意事項請參照本須知第十三點。 ※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一)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本單位由至善路2段221號搬遷至力行街11號,因場地寬闊投標收件地點為秘書室發包科,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逾期送達者,視為無效標封(詳投標地點平面圖)。 (三)廠商應詳細閱覽招標文件及細部設計圖說,並自行視需要前往工程位置勘查。如需機關人員帶領勘查,請先行來電預約,勘查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09:00-17:00,聯絡人:秘書室范技正,電話:(02)28812021分機2967。 (四)本案所提供之圖檔及文稿,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本院,廠商僅能用於本案投標文件之製作,不得將圖檔及文稿散布、出租、出售、轉讓及移為他用,如因廠商之不當使用或保管不慎導致他人取得圖檔,造成機關之損害時,應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機關所受之損害。 -------------------------------------------------------------------------------- 111年7月4日修正: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須知、外標封: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2.契約條款:契約第14條約定履約保證金之發還方式。 3.細部設計圖說:建築工程圖說圖號A1-03、A6-02、A6-03、A6-12、A9-02、A9-03。 4.施工規範:第16231章發電機、第16245章靜態式不斷電系統、第15720章空氣調節箱、第08910章金屬帷幕牆。 5.標單:依上述修正內容修改「項目及說明」文字。 ※以上修正以紅字註記。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07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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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故宮博物院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