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66103600#2380/2364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院第一行政大樓開標室(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第一行政大樓秘書室發包科(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藝文服務業、管理顧問業、產品設計業、研究發展服務業、廣告服務業、其他設計業任一相關項目及其他得承作本案履約標的之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視為不合格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二.財團法人、社會團體:
(1)立案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所營事業或章程須含藝文服務業、管理顧問業、產品設計業、研究發展服務業、廣告服務業、其他設計業任一相關項目及其他得承作本案履約標的之廠商)。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備註:其餘詳細資料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請經由網路電子領標。
2.履約期限:本案分為三期履約,第三期:廠商應於109年5月31日前依計畫需求辦理完成本案委託服務內容之所有事項。
3.業務單位聯絡人文創行銷處連小姐 電話:(02)66103600 分機2364
4.發包單位秘書室李小姐 電話:(02)66103600 分機228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