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路二段221號
聯絡電話
(02) 28812021 #2399/2283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如履約情形良好,後續擴充期間為107.10.1起109.9.30止,金額以新臺幣9,397,094元為上限(共2年,每年議價1次)。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開標地點
本院第一行政大樓開標室(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第一行政大樓秘書室發包科(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可提供空調、機電等設備維護保養之業務(所營事業須含: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機電工程業(E603)之廠商、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其中之一);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視為不合格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備註:其餘詳細資料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請於截標日前,以郵領方式(請自行估計郵遞時程逾上開日期寄達本院恕不受理,並請自備回郵及B4信封。)或於上開日期上班時間內親向秘書室發包科洽領或經由網路電子領標。
2、本案需求單位承辦人:秘書室蔡先生,電話:電話:02-66103600#2399,發包單位承辦人:秘書室李小姐,電話:02-66103600#228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